弘毅恶意公告减持城投控股计划,违法不披露减持价格区间,虚假减持,通过连续公告虚假减持计划的方式恶意干扰股价,利用信息优势和持股优势操纵股价,扰乱证券市场,违反了证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
一、弘毅虚假减持的违法事实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于2019年2月27日公告,减持城投控股不超过5%的股份,减持价格为“按市场价格”。2019年9月17日弘毅公告减持结果,减持比例仅2.2229%,实际减持数不足计划减持数的50%,减持完成情况公告为“已完成”,按理,短期内不应再减持。
但次日,即2019年9月18日,弘毅再次公告减持不超过6.5%的股份,减持价格仍为“根据市场价格”。2020年4月14日,弘毅公告第二次减持计划结果,减持比例仅为0.3157%,实际减持数不足计划减持数的5%,减持完成情况公告为“已完成”。与其说减持,不如说没有减持。按理,短期内更不应再减持。
但还是次日,即2020年4月15日,弘毅连续第三次公告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6.7%的股份,减持价格仍为“根据市场价格”。2020年11月6日,弘毅公告第三次减持计划结果,减持比例还是仅仅0.3551%,实际减持数依然不足计划减持数的5%,减持完成情况公告为“已完成”。同样,与其说减持,不如说没有减持。按理,短期内更更不应再减持。
但还是在次交易日,即2020年11月9日,弘毅连续第四次公告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的股份,减持价格仍为“根据市场价格”。
以上事实,充分地说明了弘毅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
二、法律依据和理由
(一)违法拒绝披露减持价格区间
证监会2017年5月26日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对减持的价格区间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弘毅公告的价格区间为“根据市场价格”,但又不根据市场价格减持,减持期间届满后,马上再次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减持,就算这种行为的发生是因为股价没达到心理价位,也显然违反了必须披露价格区间的法律规定,因为明明不是根据市场价格减持,却虚假地表述为“根据市场价格”。所以,弘毅的违法行为,两者必居其一:或者拒绝履行价格区间的披露义务,或者虚假披露减持价格。
(二)恶意连续公告虚假减持,扰乱证券市场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弘毅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减持城投控股,而城投控股的实际交易量也足够其减持,但弘毅始终不减持。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而且显然会继续实施其违法行为。大股东减持是市场公认的利空信息,弘毅反复编造虚假减持的消息,经各大媒体广泛传播,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对城投控股的中小投资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三)利用信息优势和持股优势操纵股价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弘毅的操纵行为,表现为恶意打压股价。操纵股价并不仅仅是抬升股价,也包括打压股价,弘毅通过恶意编造虚假减持信息,反复实施,诱导投资者抛空或做空城投控股,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同时弘毅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市场形成威慑和打压,即弘毅既通过持股优势,也通过信息优势,操纵股价,也违反了《证券法》第55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希望证监会严厉查处弘毅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对于弘毅这种证券市场的害群之马,只有严厉查处,才能保证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转载自: 600649股吧 http://600649.h0.cn@15343434158:本文是我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弘毅的文稿。发上来,是希望大家一起行动,只有更多的投资者发出声音,才能触动监管机构,制止弘毅的违法行为。 我虽然发文认为城投控股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但是城投控股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大到可以抵御各种重大负面冲击的地步,俗话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估值修复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不担心减持,但是弘毅这种恶劣的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却是对城投控股投资价值的恶意贬损,是对投资者严重的损害,所以,不管是否有效果,中小投资者应该行动起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举报地址:http://neris.csrc.gov.cn/jbzx/,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证监会举报中心。
@15343434158:本文是我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弘毅的文稿。发上来,是希望大家一起行动,只有更多的投资者发出声音,才能触动监管机构,制止弘毅的违法行为。 我虽然发文认为城投控股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但是城投控股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大到可以抵御各种重大负面冲击的地步,俗话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估值修复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不担心减持,但是弘毅这种恶劣的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却是对城投控股投资价值的恶意贬损,是对投资者严重的损害,所以,不管是否有效果,中小投资者应该行动起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举报地址:http://neris.csrc.gov.cn/jbzx/,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证监会举报中心。
@15340994408:他敢连续这样,证明是合规的。
@15343434158:本文是我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弘毅的文稿。发上来,是希望大家一起行动,只有更多的投资者发出声音,才能触动监管机构,制止弘毅的违法行为。 我虽然发文认为城投控股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但是城投控股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大到可以抵御各种重大负面冲击的地步,俗话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估值修复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不担心减持,但是弘毅这种恶劣的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却是对城投控股投资价值的恶意贬损,是对投资者严重的损害,所以,不管是否有效果,中小投资者应该行动起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举报地址:http://neris.csrc.gov.cn/jbzx/,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证监会举报中心。
@15343434158:本文是我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弘毅的文稿。发上来,是希望大家一起行动,只有更多的投资者发出声音,才能触动监管机构,制止弘毅的违法行为。 我虽然发文认为城投控股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但是城投控股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大到可以抵御各种重大负面冲击的地步,俗话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估值修复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不担心减持,但是弘毅这种恶劣的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却是对城投控股投资价值的恶意贬损,是对投资者严重的损害,所以,不管是否有效果,中小投资者应该行动起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举报地址:http://neris.csrc.gov.cn/jbzx/,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证监会举报中心。
@15343434158:本文是我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弘毅的文稿。发上来,是希望大家一起行动,只有更多的投资者发出声音,才能触动监管机构,制止弘毅的违法行为。 我虽然发文认为城投控股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但是城投控股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大到可以抵御各种重大负面冲击的地步,俗话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估值修复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不担心减持,但是弘毅这种恶劣的虚假减持的违法行为,却是对城投控股投资价值的恶意贬损,是对投资者严重的损害,所以,不管是否有效果,中小投资者应该行动起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举报地址:http://neris.csrc.gov.cn/jbzx/,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证监会举报中心。
公司名称:城投控股
股票代码:sh600649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区域地产
所属地区:上海
公司全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Chengtou Holding Co.,Ltd
公司简介:城投控股公司是一家集环境业务、地产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为一体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现代服务企业。公司环境业务主要由下属中美合资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环境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环境服务专业公司之一,提供城市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填埋和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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